学校规章
黄河科技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作风建设,完善人员请销假制度,根据《黄河科技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一、工作时间

工作日:按照学校正常工作时间;

寒暑假:(值班)

值班人员按照排班表执行

法定节假日:安排专人进行电话值班

二、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严禁无故缺勤、擅离工作岗位;

3、工作时间严禁玩手机、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事情;

4、严格落实挂牌上岗,党员要佩戴党徽。

三、考勤管理

采取逐级报备、逐级审批、逐级负责的方式,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1、事假

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本人书面申请可酌情给予事假。

(1)事假在1天以内的,由员工报副主任审批,副主任报主任审批。

(2)事假在3天以内的,均报主任审批。

(3)事假在3天以上,由主任审批,报学校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休息者,在出具一级以上医院有效的病休证明及病历,并经学校审批后可休病假。

3、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工伤假等,按国家、学校人力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中心主任请销假按照黄河科技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暂行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依据校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上一篇:教师发展中心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办法

下一篇:黄河科技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