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青年教师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青年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战略后备。为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使我校的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教委教人[1996]29号文件《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

2、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是优化、完善我校教师梯队结构的基础。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在我校各项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各方面要给予积极支持。

3、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校总体发展的要求,贯彻“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和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存”的原则。

4、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青年教师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青年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应用计算机、外语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的技能。

5、培养对象以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为主,使我校青年教师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我校实际教学、科研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使之逐步成长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新的后备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二、培训的组织与领导

1、学校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教务处牵头,组成由人事处、科研处、实验中心、财务处等单位参加的青年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培训事宜的落实。

2、教务处师资科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青年教师的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组织制定、执行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培训经费的使用;

(2)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调动和提高青年教师培训的积极性;

(3)关心外出参加培训青年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4)对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各院、系要加强对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做为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和任期目标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要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在青年教师培训期间,为保障完成培训,可对其工作量适当减免。

三、主要培训形式

1、青年教师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主要有:

(1)岗前培训;(2)在职培训;(3)社会实践;(4)学术活动。

2、在职培训根据青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同,确定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培训形式按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同可具体分为三类:(1)助教培训;(2)讲师培训;(3)副教授培训。

四、岗前培训

1、为确保新补充到我校的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对所有新补充到我校的教师都要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

2、新分配来校工作的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由学校集中安排入校教育。入校教育是岗前培训的内容之一,以师德教育为主,培养青年教师热爱新中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的优良思想政治品德。

3、对新分配、调入、补充到我校的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国家教委办公厅(1997)6号文件《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进行。

4、岗前培训中要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教育,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教师头脑,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要注重加强教师教书育人,以及师德和行为规范的教育,提倡爱岗敬业,勤奋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

5、岗前培训结束要进行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 格证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五、在职培训

(一)助教培训

助教培训的培训对象以35岁以下的,本科毕业专业技术职务为助教的青年教师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尚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为主;以进行教学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为主要内容。主要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

1、入校教育和岗前培训

主要学习内容:教育法、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后合格方能上岗。

2、建立导师制

充分发挥老教师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教师梯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指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作为青年教师的导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3、教学实践

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助教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使他们熟悉教学、科研工作过程及其各个基本环节,特别要熟悉各个教学环节。

4、攻读研究生学位与进修

鼓励青年教师按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要有计划的提高学历层次。符合条件者可安排在职攻读研究生。

5、基本技能培训

举办青年教师外语培训,计算机技能培训,信息网络知识培训,使青年教师具备适应二十一世纪高科技竞争的形势的基本技能。

(二)讲师培训

讲师培训的培训对象以3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的青年教师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尚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为主;进行以增加、拓宽基础理论知识,和提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养。主要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

1、入校教育与岗前培训

对未从事过教育工作的新入校教师进行入校教育与岗前培训。

2、教学科研实践

青年讲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开始承担一些较为关键和重要的任务,老教师要指导青年讲师在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的基础上,成长为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

3、业务进修

大力加强青年讲师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广泛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讲师业务进修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以提高教学水平为目的,组织骨干教师进修班、短训班;另一方面,以提高科研水平为目的,安排教师参加与课题内容相关的培训。可向国内著名院校、研究单位派遣国内访问学者。

4、攻读硕士及以上的学位

鼓励青年讲师按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的学位或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5、实际技能培训

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进行专业外语、计算机软件理论与实际应用、信息网络理论与专项操作的培训。

6、脱产培训

对连续担任讲师工作五年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的讲师,必须安排三个月的脱产培训。

(三)副教授培训

副教授培训的培训对象以3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副教授的青年教师为主;主要通过教学科研工作实践及学术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主要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

1、教学科研实践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已能独当一面,成为教师队伍的核心力量,由被培养对象向导师过渡。在教师梯队中既要当好教授、学术带头人的助手,又要带领其他教师攀登科学前沿,成为新的青年学科带头人。

2、业务进修

根据需要组织青年副教授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培训班;参加与所承担的科研任务有关的业务培训;参加以学科前沿领域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

3、做访问学者

鼓励青年副教授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在国内、外访问,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学习本学科领域的尖端科技,并注重将教学科研成果向生产实践转化。

4、攻读博士学位

支持青年副教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

5、实际技能培训

组织优秀外语教师或聘请外籍教师,对年轻副教授进行外语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训练,为出国进修、参加国际学术交往打好基础。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进行计算机理论与操作、信息网络理论与应用的培训。

6、脱产培训或学术休假

对连续担任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副教授,必须安排至少半年的脱产培训或学术休假。

六、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和工作实践是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的必修内容,对工科专业的青年教师要特别强调工程实践。

1、社会实践的目的

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和工程实践的目的主要是加强青年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和工程实践对于学校建设和师资培养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各院(系)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议事日程,加强计划与管理。

2、加强产、学、研合作

社会实践和工程实践的安排应有利于加强学校和研究所、工厂的联系,要尽可能在与我校有科研协作关系的厂、所进行安排。

3、管理及有关待遇

对按计划参加社会实践的青年教师差旅费由学校支付。根据各地不同物价水平和实际情况,适当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在校内、校外按计划参加培训及社会实践的青年教师,其各种待遇和校内津贴由原单位发给。

4、时间要求

按照国家教委规定,未参加过社会实际工作锻炼,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为期半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主要结合专业进行,面向社会、基层和生产第一线,一般应集中安排,特殊情况可分阶段累积完成。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在晋升讲师职务之前完成;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应在晋升副教授之前完成。社会初中的情况和考核结果要记入青年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

七、学术活动

青年教师参加学术活动,对于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种层次的青年教师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1、举行优秀教学成果评比,评比内容包括优秀教材、优秀教学论文等,以发掘教学新思想,倡导新教法为目标,引导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推陈出新,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

举行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内容包括教学观摩、教案评比等,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为目的。

以上两项比赛两年间隔举行,平均每年一次。

2、举办两年一次的青年教师科技论文奖评选活动,对在过去两年里青年教师发表的科技论文进行总结、评奖。

3、设立“青年教师奖励基金”,运用“竞争、激励”机制,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评奖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力求上进,讲求奉献;在科研工作中多创举,求突破。

4、每年举办系列学术报告活动,根据听众的不同可分为两个系列:

面向广大教师的学术讲座,包括专家讲座等形式,主要由学校组织。各院、系安排青年教师定期举办面向广大学生的学术讲座。

5、学校对青年教师的学术论文数量、质量,参加学术活动、做学术报告的次数、层次进行定量考核,并以此作为评选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标准之一。

6、作好评选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滚动发展”和“选择、培养、使用一起抓”的工作原则,为优秀青年教师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通过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由青年教师选拔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向学校输送人才,全面推进我校教师梯队建设。

八、考核

1、青年教师从入校起建立个人业务档案,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的有关情况和成绩,要逐项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2、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考核结果要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资、评选先进等挂钩。

3、在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中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或拒绝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发给培训合格证,并视情况给予处分,严重者可以解聘。

4、把出国留学、进修、访问的选派工作与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重要战略措施,全校各级领导和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作好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并以此推动教师梯队的全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