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育司函[2023]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城、“四新”关键领域、基础科学及交叉学科、师范类专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取得博士学位者2)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两年考核良好及以上;近三年内无国内外进修、访学及其他外出合作交流经历。

2、政治思想素质好,以“四有教师”为标准,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取得讲师资格后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论文1篇以上且主持或主要参加(前两名)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上述成果以当年630日前取得的计算。

4、优先考虑符合学校战略发展需求的重点发展专业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二、接受单位的选择

1、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内著名或相关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等学校(原则上应是“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或科研院所。

2、接受学科必须与我校学科发展方向一致,与本人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

3、接受导师应为接受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具有教授职称,师德高尚,学术造诣精深,在国内外较有影响。

三、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人。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不限名额推荐。

四、申报流程

1. 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请务必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信息一致),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与师资培养的需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报送学校教师中心(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 学校遴选。学校按推荐数量择优遴选并公示,报送省教育厅。

、注意事项

1各学部、学院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 202355日中午12点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2、申报人员请提前与学院、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请申报学校的导师在《推荐表》中填写收意见。如确有不便,可由申报导师手写同意接受的说明并签。入选人员无故未注册或中途退出访学的,学校被缩或取消第二年的名额指标。

3此次计划实施期限为一个学年(20239—20247月),报到注册时间及方式以接学校通知为准。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科研为主,录取名单公布时间约为七月上旬

4中西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 元,用于资助部分访问培养费。

5被遴选上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并近期准备实施出国留学计划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6、相关申请指南及访问学者导师查询,可到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检索,网址:https://cce.whu.edu.cn/info/1025/4281.ht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贞

联系电话:17629353399

邮箱:326373903@qq.com

办公地址:老民院楼218

附件: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42023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


附件:

附件【附件1: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3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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